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三十

關燈
少女們再次被點燃,僅僅一組照片的刊出,仿佛讓大家都看到了希望,桑言重回娛樂圈的希望,這陣子他過去那僅有的三部電影的網絡點擊量與下載量又達到了一個新□。

柳瀟在家無所事事的點擊網頁看帖子,隨後手機響,是打款到賬的短信,她舒了口氣,換了個手機,摁了一串號碼,幾秒後那邊聲音響起,“餵。”

“是我,錢到帳啦,先拿去用,看夠不夠,不夠的話再想辦法。”

“嗯。”

“唉,只能先這麽辦了。”

“好的。”

“桑言,我真的很感動,你第一個想到的是我。”

“其實挺悲哀的,我能想到的只有你。”

“彼此的信任嗎。”柳瀟笑著說,“很感人啊。”

桑言淡淡的笑了笑,隨後掛了電話。

柳瀟也淡淡的笑,慢慢放下手機,動了動脖子,“又要開始幹活啦!”

慕離在書房裏窩在沙發上看電視,電影頻道居然在放兩年前的那部《界殺》。慕離也不知道自己是帶著什麽樣的心情在看它,看到最後一幕桑言飾演的北洱身體慢慢消失的時候,突然想到首映那天葉葉哭著說看到爸爸消失了很難受。小姑娘說話還真是準,那麽早就預見了此後他們的消失。他閉眼摁了遙控器關掉電視,仰躺在沙發裏。

兩年之後,慕離第二次見到桑言,當然也不是真人,是在電視上。他這幾年習慣看經濟頻道,廣告時間看到了某著名品牌巧克力的新廣告,這家巧克力的廣告一向以廣告女主角氣質佳、配樂好、劇情優而聞名,被很多公司當做優秀案例借鑒,慕離最近恰巧對自己手下的一家廣告公司比較上心,因而也就仔細看了。

配樂照例很美,是首輕快的哼唱,啦啦啦加上偶爾幾句的法語,女聲也很輕快。開頭便是一張明信片從天邊飛過,最後被吹進了一扇窗戶內,慕離知道這個時候女主角差不多要出場了,因為這家的廣告永遠是女孩為主角,女性視角為主,結果他猜錯了,一只手伸手推開窗戶,接住那張明信片,隨後鏡頭往近拉,沒錯慕離又看到桑言了。

鏡頭裏的桑言翻過明信片看,隨後一笑,順著明信片上畫著的地圖往外走,穿過歐式街道和白色的尖頂建築,身上穿著簡單的白襯衫,一路尋尋覓覓,陽光照在他的身上,街邊是嬉鬧的孩子和靜坐的老人,在那首音樂的伴隨下,很是輕松愉悅,最後他終於走到一扇鐵門前,輕輕一推,一個面目模糊的女孩子回眸對他一笑,轉身就隱匿在了樹叢當中。

鏡頭再還給桑言,桑言倚著鐵門抿嘴一笑遺憾搖頭,手上的巧克力還沒有送出。

隨後廣告結束。

明明只有十幾秒,慕離覺得自己看了很久。

等他察覺到自己心臟在強烈跳動的時候,他才清醒過來,這一天終於還是被他等到了。桑言果然還是出現了。

如果說之前那組照片並不能代表桑言要回歸,那麽這則廣告的出現,眾人還不能確信桑言是要回歸了的話,那就是真的判斷力有問題。

那則廣告的完整版,網絡上隨後就放了出來,一晚上點擊量就一千多萬。今非昔比的辛曉是第一個在自己微博上貼出那個鏈接的,配上一段話:就知道你會回來的麽麽噠。後面還配了個愛心的表情,標準的在賣萌。

如今的辛曉是個擁有一千多萬粉絲的正經明星,那個號召力豈是兩年前可比的。尤其他配的那句話,更是讓人想入非非。之前兩人關系就不錯,桑言雖不用微博,但名字經常在辛曉微博上出現,如今這麽一來,眾少女們紛紛捧臉,堅定不移的確認了官方CP。

沈寂了兩年的桑言的粉絲終於找到事做了,時間多的就去刷視頻的點擊量和評論量,錢多的就去超市買巧克力,配合完美,成功的又把桑言再次送上了熱門話題第一位。

而這個時候桑言連真身都沒有露一下。

辛曉晚上幹完活,鉆進自己的保姆車,看到裏面坐著的柳瀟才放下心,“我就怕你又騙我!”

“怎麽?”

“萬一你又落下我走了!你就不能今天帶我去見見他嗎?!”

柳瀟瞪他一眼,“還沒來呢,都說了一周後才搬過來。”

“那他這兩年到底在哪裏生活的啊?”辛曉好奇。

柳瀟搖頭,“我也不知道。”當初是桑言主動找上她,只說葉葉生病了急需用錢,他之前的賬戶都被慕離凍結了。她也不知道小姑娘到底生了什麽病,能讓桑言缺錢缺到重回這個早已敵視他的地方。

還是桑言提到蘭茜,說當年有一組照片從未發布,柳瀟才又幾經波折的找到蘭茜,發布了這組照片,拿了酬勞。也幸好蘭茜是個不按牌出牌的人,還答應發這組照片。她還記得蘭茜當時興奮的聲音,“怎麽?終於決定發了?!我就說,桑言他不適合做演員,他更適合做模特,靜態或者片刻的靜態更能讓人看清他愛上他的本質,演戲的話,他演技太好,往往人們只能看到他的角色,而看不到他了。而他這麽幾近完美的人,不被看到真實的他,真是遺憾。”

“那給我他手機號碼好不好?”辛曉的話打斷了她的出神。

“不行。”柳瀟板臉看了他一眼,“都拿過最佳男主角獎的人了,還這麽跟小孩子似的,就算桑言再回來了,也記住了你要跟他保持距離。”

“為什麽啊?!”

“說你笨還不信,你如日中天的,桑言跟慕離那邊有矛盾,小心你自己被牽扯進去!”

辛曉自然知道他和慕離的關系,以前他們幾個在一起,也是從不避諱談到這個話題的,“我才不怕呢!我說了,桑言是我在這個圈子裏唯一會尊重的人!”

柳瀟看了眼辛曉的助理,“你真是辛苦了。”

“柳瀟姐你知道就好啊!!”助理哭。

辛曉撇了撇嘴。

車子把柳瀟送到她家小區,柳瀟跳下來揮手道再見之後,往自家那棟樓走,快靠近時,旁邊的車燈亮了亮,她詫異的停下腳步,看到慕離從車子裏面走下來,站她對面,問她,“他在哪裏。”

“你不是神通廣大嗎,區區一個人找了兩年都沒找到。”柳瀟奚落他。

慕離倒也不急,“他在哪裏。”

“我是不會告訴你的。您就死心吧慕大少!”

“那好,你記著轉告他,兩年前說的話不要忘記。”

柳瀟冷冷一笑,“放心吧,慕大少,人家早就把把你這個人忘到天邊了,更何況你說過的話?”

慕離沒什麽表情,更沒有言語,轉身上車離開。

柳瀟恨恨的在黑暗裏看慕離的車子離去,她是不知道這兩人之間的愛恨情仇。但她堅信桑言其實也是愛他的,她無法原諒慕離在桑言最受負面新聞困擾的時候那樣對待他,還接納曾經害過他的溫亦錦,甚至凍結他的一切賬戶。究竟是什麽樣的恨和討厭要讓他至此。

到家後柳瀟給桑言打電話,想了想把剛剛的事說了下,語帶抱怨。

“他那樣做無可厚非。”

“當年你們到底怎麽了?”

桑言遲疑了一下,“其實沒什麽,你也不要那樣對他了,我也有不好的地方。不過,都過去了。”

“都過去了?你再對不起他,他也不應該那樣對你吧?有件事我瞞了你很久,其實MUL的背後擁有者是慕離,包括當年我都是他專門聘請過來給你做助理的!!”

“是真的都過去了,所以,這一切都沒有關系了。”桑言的聲音倒很平靜。

“那行,你回來是汽車飛機還是火車?”

“隨便吧。”

“告訴我,我好去接你。”

“不用了,我自己就好。”

“好吧,唉。”

柳瀟掛了電話,有點悶,就是那支廣告還是蘭茜做的中間人介紹桑言拍攝的,拍攝地是在歐洲的一個小鎮,因而沒有任何人察覺,那次一起出國時,桑言也是自己獨自到機場等他們,但柳瀟想,他也有他的苦衷,不能說的苦衷。

桑言掛了電話,則是回身看床上已經睡著的葉葉。她小時候養的很好,白白胖胖,如今卻再也無法跟同齡人比,個子竄的不快,臉上也有一絲絲不自然的蒼白,小臉越發瘦削,這樣看著,就和他的姐姐更像了。

他上前摸了摸她的小臉,半天沒有動一下。

兩年前的時候他提前就雇了人把葉葉送到了鄰近一個小城市的小鎮裏,那個地方有間房子,是他有次去那裏拍戲時順便買的,無人會想到他會在那麽偏僻的地方買房子,沒錯那時候他就開始規劃後面的一切。順利的把葉葉先送了過去,自己也順利的趁慕家上下一片亂的時候直接去了江邊,跟著當地的漁船到了那個小鎮上。

這個小鎮是他想了很久想出的最佳地方,本來他只打算在這裏中轉,一切平息了就帶著葉葉回西南,原來的寨子是回不去了,盡管他知道怎麽進去。但那是個一旦離開,就再也沒法回去的地方。他打算帶著葉葉就在臨近的地方找個安靜的小鎮那樣生活一輩子,卻沒料到來到這個小鎮的幾個月之後,葉葉就病了。

他曾經以為那座城市,那個光怪陸離的圈子也是個一旦離開,就沒法回去的地方。

但是葉葉病了,所以一切的一切全部重新來。

不想回去的地方,你不回也得回。不回去就沒有錢,沒有錢葉葉就沒有命。

桑言看著熟睡的葉葉,不明白,他姐姐都受了那麽多苦了,怎麽到頭來她女兒還要替她在世上受罪。

慕離直接把車開回了從前桑言家,也就是如今溫亦錦住的地方。溫亦錦沒想到他今晚會來,客廳的燈全部關掉,戴著耳機靠在床上看桑言那則廣告,同樣是反反覆覆看了很多遍,這家巧克力向來只找新人拍廣告,而且多是氣質好的女孩子,這麽一招實在是讓很多人瞠目結舌。

但如果是這個人的話,瞠目結舌的同時,有很多其他不一樣的東西。他看著屏幕上桑言不停跳轉在尋找的視線,臉上漸漸浮現出了不甘,你都走了,怎麽又回來了呢。

於是有人伸手在身後拿掉他的耳機時,他當真嚇住,回身看到站在床邊的慕離,望著他手裏的平板電腦,“你倒是一直喜歡他。”

“……”溫亦錦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他也算是親眼見證了慕離不同時候的不同狀態,但如今的慕離,比當初他剛喜歡的慕離,還要讓他懼怕。

“周琦給你新接了一個代言,廣告好好拍。”慕離見他嚇到了,笑著放下他耳機,拍拍他的腦袋,“早點睡吧。”

“是……慕先生,他回來了。”溫亦錦小心地說。

“所以你要好好加油。”

溫亦錦其實一直以來都搞不清楚慕離的態度,他曾經以為慕離是十分喜歡桑言的,得不到那個人,才要拿自己做替身,然後桑言受傷那次,終於得到了桑言的心。自己的嫉妒心也就是從那天開始充盈,但兩年前自己親手害桑言的時候,慕離非但沒有任何懲罰,反而支持鼓勵自己的做法。剛剛慕離那樣的話,不也是變相的在鼓勵他要繼續努力超過桑言嗎?

他沒法理清其中的關系。

但是慕離既然說了讓他好好加油,他自然會繼續好好加油。守住自己的領地。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廣告是借鑒了德芙2009年的一支廣告,裏面的姑娘很美,背景音樂也很美,感興趣的可以搜了看看,明信片版的。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